宁德师范学院拟对余津津等三位同学作出退学处理,因拟退学处理的相关通知无法通过“本人面签”、“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余津津,2009级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号:2009****26。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夏露,2011级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号:2011****20。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吴都福,2017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号:2017****11。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宁师院[2017]76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学校拟对以上学生作出退学的处理。
如以上学生或其代理人对此拟退学处理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对学校拟退学的相关处理无异议。
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13646933117
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3129622252@qq.com
联系人: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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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