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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解读材料

日期:2021年05月19日 点击:[]次

日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拓展居民收入增长的渠道,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2020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2021年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27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人社部部署要求,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通知》。

  二、目标任务

  2021年,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约25.5万人,促进就业任务更为艰巨。《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坚持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拓展就业渠道,积极推动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着力引导鼓励面向基层就业,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推行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23条措施,主要包括:

  (一)拓展政策性岗位。通过稳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扩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提高毕业生参军入伍征集比例,扩大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等,保证政策性岗位供给。

  (二)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加快发展,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业态和新就业形态就业。

  (三)引导和鼓励面向基层就业。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城乡社区建设等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并健全保障措施,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从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加强创业主体培育、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措施,持续加大对毕业生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优化就业指导服务。在加强就业教育引导、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强化实名制就业服务、吸引台生来闽就业、加强就业综合服务等方面共同发力,着力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助力毕业生求职就业。

  (六)做好就业兜底保障。通过提高就业见习质量、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等举措,有效增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兜底保障。

  (七)强化就业工作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维护就业权益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招聘秩序,营造有利于毕业生求职就业、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

  四、主要亮点

  (一)助力基层人才振兴。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基层人才需求相结合,《通知》明确,支持各地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村、城乡社区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大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二)扩大就业服务对象。根据疫情新形势下带来的新变化,《通知》提出,将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