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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日期:2016年08月09日 点击:[]次

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6〕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高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种

我厅可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含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和工人农民技术创新项目),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省高校。

二、申报要求及申报方法

(一)项目公示。按照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申报省科技奖的项目须在我厅以及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相关的项目名称、推荐奖种、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等。各有关高校应在本校及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提交我厅科技处。我厅将于2016年9月5- 12日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上对各校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存在异议的项目,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予推荐。

(二)成果登记。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需在2016年9月10日前完成成果登记。

(三)系统申报。有关高校组织申报人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l.fjkjt.gov.cn)认真填写,并对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要求》中的条款做好形式审查,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报奖项目在网上提交。

(四)生成纸质推荐书。我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各有关高校应通知申报人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打印生成《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三、报送材料

(一)学校申报函1份,内容应包括申报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申报项目数量等。

(二)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有关高校及合作完成单位应在推荐书要求的相关位置分别加盖公章。

(三)项目汇总表1份,由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纸质推荐书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联系人:福建省教育厅科技处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6〕3号)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日